从人类简史之后,我总是对科普读物敬而远之。那本书广为流传,但只是一袭华美的袍,上面爬满了虱子。它的态度玩世不恭。它过度泛化(这就像自私的基因)。它为了反常识而反常识。更重要的是,这些“反常识”的话对我来说其实并没有多少新异性(我从张荫麟那里借来这个词),而这种新异性同样是 Steven Pinker 的作品所缺乏的(抱歉提到另一个人. 此人最著名的作品应当是 The language instinct (语言本能))。
不过正如一个都市迷因所说,当我们从三个不一样的渠道听到同一个东西的时候,最好还是试一试。于是我第二次从图书馆取回这册比我的年龄还要大的词典,努力克服心中对数理逻辑的恐惧,尝试阅读它。最初的三四百页让我觉得非常精彩,并且有相见恨晚的感觉。如果我早点看到这本书,或许我真的会对数理逻辑感兴趣也说不定,或许我的逻辑学课程就不会学得这样差。作者广泛提到逻辑学、音乐、绘画,而且并不是浅尝辄止!看起来,他真的对这些方面有非常深刻的认识。
而且,其形式更胜于其内容。作者写“螃蟹卡农”一章对话,竟然真的和螃蟹卡农这首曲子同构。同构——这本书的主题——渗透在这本书的各个地方。名为赋格的章节真的有不同的声部演奏相同的句子,并且陈述相同的主题。就凭这些,这本书就值得一看。
在作者看来,认识到我们的意义世界中有多少同构现象存在是非常重要的。数理逻辑中的逻辑连接词
最重要的一种同构是自指。一种自己与自己同构的现象。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正是利用了这种自指。它构建出了一个表达 “这个定理无法在谓词逻辑系统中被证明” 的命题(按照书中的惯例,把这个命题称为 G ),从而震撼了整个体系。
具体来说,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只有在一个足够强的形式系统中才存在。形式系统可能很弱,它或许只有一个公理,那它就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,推不出任何东西。但是,如果形式系统足够强,它就不一致,也就是说,用它的公理和推理规则推不出所有为真的命题。这个形式系统至少应当具有谓词、量词和一些数论内容(比如说,数字)。
康托一个天才的想法激励了哥德尔——对角线法则。这一原则指出,实数的数量和自然数是不一样的。实数要比自然数更多一些,也就是说,它们之间是没有办法建立一一映射的。或许自然数都能被映射到实数(它们当然能),但是实数是不能映射到一个确定的自然数的。我们不妨设想一个情况可以,那么每一个自然数 0 ~ N 都对应一个实数 R(0)~ R(N),而且 N 趋向于无穷。
这个时候,我们构造一个实数,他的小数点后第一位对应 R(0) 的第一位,要求这个数字不同于 R(0)的第一位。要求小数点后第二位对应 R(1)的第二位,以此类推。最后我们就会发现,这个数字无法与任何自然数对应。或许我们可以再增加自然数的数量,让它对应这个构造出来的实数呢?没有用!因为我们可以再往后来一位,新的自然数又和以前的自然数不一样了。
好,我们回到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。在这里哥德尔提出了一种数字化方法——“哥德尔配数法”。这种方法可以把逻辑公式映射为数字命题。只要我们把
这说明,任何形式系统,当它足够强的时候,都是不一致的。其中充满了空洞。
关于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的内容是这本书的精华。围绕其的悖论、文字游戏、图画游戏都是辅助读者理解的。然而,在书的后面,陷入了逻辑学人工智能,以及作者对于自己“人类意识是一个自指”观点的过分自信。我觉得这些内容不太易读,而且随着时代变迁已经不再经典,不再 relevent,或许不看也罢。